认证目的:韩国大使馆在公证文书上盖章,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韩国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韩国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认证类型:
中国外交部和韩国大使馆海牙认证双认证
认证目的:
韩国驻华大使馆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韩国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服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03
联系电话:010-56191798
韩国大使馆认证文书包含:
1、商业文书:原产地证、发票、委托书、授权书、商事证明、单位专业证书、价格单、商检证、合同、报关单、箱单、营业执照、检验检疫证、出口登记表、屠宰证等
2、民事文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健康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个人专利证明、驾驶证、学历证、未刑公证书、死亡证明书、成绩单、未婚及离婚证明。
韩国大使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1、需1份复印件。
2、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
3、黑、吉、辽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沈阳总领馆认证。
4、山东省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青岛总领馆认证。
5、豫、湘、鄂、赣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武汉总领馆认证。
6、韩国公民结婚认证、申请“国民年金”的公证书需当事人自送使馆。